十日终焉小说剧情简介
穿梭时空,摸尸万界! 这是一个在诸天万界中猥琐发育,混着混着就无敌了的故事。
回复 高慕遥 : 司浩岚本来是升级流小说里的大反派,他太强了,被主角抗议投诉,扔进一本恋爱小说里,穿成了某鬼畜神经质瘸腿少爷的小逃妻。他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系统暴揍一顿,第二件事是去打爆反派。当司浩岚提着拳头赶到反派未婚夫的面前时,却发现自己脸红心跳腰酸腿软,脑子迷迷糊糊就像恋爱了一样。”
回复 缺悦: 这部《十日终焉小说》江湖。有人的地方,就有江湖。一个人,一柄剑,一壶酒,一种江湖……
回复 孤魂飘荡 : 这一年,是公元1976年。 这一年,一美元兑换4.6港币。 这一年,恒生指数最高465.3点。 这一年,麦当劳的汉堡包1.6港元。 这一年,42岁的大叔变成18岁的小鲜肉。 这一年,林传亮来到香江,不知不觉搅动风云。。